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预报名工作

2014-05-10 09:53:45

 摘要: 为做好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筹备工作,了解各地拟参与赛项的基本情况,现启动赛项预报名工作。预报名赛项范围包括拟设高职赛项和新增中职赛项,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参考赛项说明(附件1),提出拟参赛项目及拟报名参赛队数量(一般每项不超过2个队)。预报名少于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拟办赛项原则上将予以缓办。

  教职成司函〔2012〕4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为做好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筹备工作,了解各地拟参与赛项的基本情况,现启动赛项预报名工作。预报名赛项范围包括拟设高职赛项和新增中职赛项,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参考赛项说明(附件1),提出拟参赛项目及拟报名参赛队数量(一般每项不超过2个队)。预报名少于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拟办赛项原则上将予以缓办。
  报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队,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计划单列市报名仅限中职项目。本科院校高职学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中职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参加团体比赛的队伍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一名参赛选手。
  请各地填写预报名反馈表(附件2、3),并将反馈表于2012年4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并电话确认。大赛执委会将根据各地预报名情况和各赛项承办地的实际承办能力确定各赛项参赛限额,并在正式报名通知中公布。

  联系人: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娄权鑫
  电话/传真:010-66096809
  电子信箱:jchzc@moe.edu.cn
  2012@chinaskills.org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产合作处
  邮政编码:100816

                                                                  (转自: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官方网站)